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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福建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常态化现象 确保人人有钱回家过年

    信息发布者:yang0859
    2016-12-19 18:19:03   转载

    人民网福州12月11日电(吴隆重)一群情绪激动的员工拉上布条围堵在县政府大门,要求一家外地企业老板给钱发工资!这事儿发生在今年6月8日下午,90多名受雇于山东某公司的员工集体讨薪,该公司到仙游县承包当地某酒吧,因老板去向不明且无法联系,员工已经被欠薪3个月累计近50万元。当地政府迅速组织协调处理,酒吧所有人垫付了大部分工资款,然后该案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。

    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,往年这种多人讨薪的事情大都发生在下半年或年底,现在一年四季都可能发生。企业拖欠工资日趋常态化的现象,引起人社部门的担忧。

    今年,福建省对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相关工作提前进行部署。2016年6月1日,福建省政府发出《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》(闽政办〔2016〕88号文),明确了公民工工资发放和保障机制等源头治理措施,各级政府和省直相关单位都转发了这个文件并作出相应部署,一张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大网在全省张开。

    全省发力 确保农民工足额拿钱过年

    “要确保元旦、春节期间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。”福州市区一名劳动监察执法人员告诉记者,目前福州全面开展创建“无欠薪项目部”、“无欠薪工业园区”和“无欠薪网格”活动,人社局还加强接访工作,做到来人有接待、电话有记录、投诉有登记、案件有处理、处理有回复,努力为农民工讨薪排忧解难,有效防止了群体性案件快速增长的势头。

    据了解,福建各地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进展明显。据莆田市人社局统计,截止10月底,全市共检查各类用人单位1346家,涉及劳动者14.32万人,为1788名劳动者追回劳动报酬1635.7万元;龙岩市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效果显著,10月25日,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出通知,退还许多建筑施工企业缴纳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,这些企业今年不但在本地没有欠薪,在福建省内也没有欠薪记录。

    基础设施建设行业是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重点领域,福建省住建部门近期连出重拳遏制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。9月20日,福建省住建厅公开曝光16家“欠薪黑名单”企业,有力地震慑了欠薪苗头。9月28日,福建省住建厅对福建远方建设有限公司等13家存在挂靠围标违法分包等行为的企业予以通报批评,这类企业往往拖欠工资问题隐患表严重。

    “让欠薪企业一处违法,处处受限。”宁德市人社局劳动监察部门干部介绍说,闽东推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,规定施工企业必须按工程总造价的2%至3%预存工资保证金,并建立拖欠工资企业“黑名单”制度,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。据了解,厦门市也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失信企业纳入征信系统,推进商业银行实施联合惩戒,倒逼失信企业依法落实工资发放工作;泉州市开展创建“无欠薪项目部”活动从建筑行业扩展到市政、交通、铁路、水利、电力及通信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,全面从源头上遏制欠薪行为。

    农民工讨薪维权获快审快判 劳务实名制将保障薪酬无忧

    “正常支付工资是用工单位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,拖欠工资必将受到应有惩处。”福建省连江县法院一名法官表示。该法院近日作出判决,包工头周某因拒不支付20多名农民工逾17万元的工资,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5000元。

    福建人社部门的调研材料表明,宏观经济进入新常态,部分企业面临转型困难,也导致了工资拖欠现象多发,同时,一些法院针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依法通过“快审快判”支持农民工维权。据晋江市法院执行部门负责人介绍,截止今年9月份,该法院依法快速审结了拖欠、未按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群体性劳资纠纷案件231起,为966名农民工追回工资1040万元。

    为了应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案件频发的新常态,福建在全省法院系统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中,将农民工工资拖欠案列为重点清理的执行积案之一。据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统计,2016年1月至5月,福建全省法院共清理积案5万多件,11万多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,1479人被司法拘留,移送追究拒执罪101件115人,17件17人获刑,其中不乏涉党政机关、公职人员等特殊主体涉案,执法力度空前加大。

    早在2006年,福建省就出台《福建省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》,实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,取得良好效果。福建省将这一制度扩大至建筑市政、交通、水利、铁路、电力及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等工程建设领域,增大保障农民工工资工作覆盖面。据34岁的莆田农民陈青木反映,他曾在当地一家未缴纳工资保证金的企业打工,因公司亏损老板跑路,从2015年春节开始讨薪至今,最后协商确认的3万多元血汗钱一分没要到,官司也打赢了,当地法院执行局尚未找到可执行的财产,要是当时企业缴纳工资保证金,这种情形应可避免。

    日前,福建省在总结福州、厦门市试点工作经验基础上,发布《关于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劳务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》,自2017年1月1日起,在全国率先实施建设项目劳务实名制管理,这项制度将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,更好地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。

    按照这个实名制管理要求,届时100%农民工都与施工企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,工程项目部必须详细记载农民工从进场务工到退场全程,包括劳务工人考勤情况和工资结算、发放情况等信息,按月足额发放工资,劳务工人将过上专心干活、薪酬无忧的日子。

    治理欠薪有益营商环境 专家设计“不诚信惩罚机制”

    一些企业和政府部门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,拖欠工资行为会破坏营商环境,治理欠薪赢得人心。福建远腾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姚梅香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表示,按时发薪是企业科学管理的要求,会激励员工更努力工作,她的企业自2005年创办以来,没有拖欠过员工薪水,员工队伍稳定。

    “保障企业员工工资正常发放根本途径在于加快企业转型升级。”晋江市政府一位领导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说,晋江市重视农民工工资支付的保障工作,近年来晋江市一大批行业龙头企业加快供给侧改革,在“新常态”下逆势上扬,没有欠薪投诉记录,对保障拖欠农民工工资正常发放起良好的表率作用,有力地助推晋江市的国际化战略,优化营商环境,促进经济健康发展。

    “遏制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,关系到商风、民风和社会风气的好转,更关系到人民群众对政府社会治理的满意度。”福建省委党校、福建行政学院教授陈朝宗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表示,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是社会诚信体系缺失、社会诚信环境恶化最集中的表现。

    农民工是弱势群体,企事业单位、政府部门是强势群体,不少农民工对运用法律手段不熟悉、不信任,陈朝宗对有些农民工遭遇讨薪难表示极大的同情。他认为,恶意拖欠工资行为应该受到道德审判和法律制裁,当前,应该构建由政府牵头、行业协会主导、工会和企业家协会参加的矛盾调解机制,加大法律援助力度,让农民工告状有门、告状知门,官司要能打得赢,执行得下去,使欠薪讨薪矛盾化解在基层。

    “政府、事业单位拖欠企业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列入效能监察,并追究领导人的责任。”陈朝宗在调查中发现,不仅各类企业,个别事业单位和政府部门也拖欠企业工程款,导致企业资金周转困难拖欠了农民工工资。他建议建立完善的征信体系,对经过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定的恶意拖欠工资案件,如果无法执行到位,就应该把恶意拖欠者纳入征信体系,还清欠款5年后征信系统才予以自动消除。

    针对恶意欠薪的不同责任人,陈朝宗设计了三种不同级别的“不诚信惩罚机制”,希望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:对列入“一级惩罚”的责任人,扣押身份证,不得坐飞机、软卧、动车一等座,不得住高级酒店,不得贷款,不得买房买车;列入“二级惩罚”的企业不得参加政府招投标,不得承接政府购买服务,不得申报研发经费;列入“三级惩罚”的相关人员,不得录用为公务员,干部不得晋升,不能申报任何奖励,不能出国。

    (责编:林东晓、张子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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